確實有傳言說Naspers的大股東是標準銀行,而標準銀行的大股東是中國工商銀行,占20%的股份。雖然軟銀在股份占比是最大,為第一股東,孫正義又追加了4000多萬美元的投資,成為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東,這樣看來,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是軟銀,“Naspers是全球互聯(lián)網(wǎng)集團,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投資者之一。
1、阿里第一大股東是誰,誰是最大的贏家?
根據(jù)數(shù)據(jù)顯示,截止到2018年8月,阿里巴巴的股權又發(fā)生了改變,馬云持有的股份從7%降低到6.4%,軟銀的持股比例也從29.2%下降到28.8%,雅虎為15%,軟銀仍然大幅度領先馬云,穩(wěn)居阿里巴巴最大股東的位置。即使馬云加上阿里巴巴董事長蔡崇信2.3%的股權,以及阿里巴巴高管和董事持有的9.5%的股權,仍然不及軟銀的股份多,
這樣看來,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是軟銀。這么看來,阿里巴巴確實是一個日本企業(yè)控股的公司,但軟銀和雅虎的股份是當時用真金白銀砸出來的。1999年,馬云在杭州創(chuàng)辦了阿里巴巴,2000年,馬云四處拉投資,見了幾十個投資人,其中就包括雷軍,但是沒有一個人愿意投他。據(jù)說當時雷軍見到馬云后,覺得這人獐頭鼠目的,滿嘴跑火車,是不是做過傳銷?說的項目這么大,怎么看都覺得是騙子!秉持著不熟的領域不投,不熟的人不投的原則,雷軍果斷的拒絕了,
后來馬云還找了馬化騰、薛蠻子等人,但最后無一人被說服。要么覺得馬云滿嘴跑火車不靠譜,就是對這個項目沒有信心,覺得投資回報無法預估,正因為缺乏資金走投無路時,吳鷹找到了馬云,牽線幫孫正義在中國尋找新的創(chuàng)業(yè)者。馬云見到了孫正義,兩個人談得十分融洽,最后孫正義把原本決定給另外一家電子商務的2000萬美元給了馬云。
之后孫正義又追加了4000多萬美元的投資,成為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東,在第三輪投資中,軟銀再砸下6000萬美元??梢哉f,當年要是沒有日本軟銀的投資,很有可能沒有的阿里巴巴,如今軟銀砸下的6000萬美元也變成了2000億美元,得到了翻了幾千的回報率,撈了巨大的一筆。在2016年套現(xiàn)79億美元后,軟銀仍然持有28%的股份,持股市值大約是1420億美元,從投資收益的角度看,他們是這場盛宴的最大贏家,
雖然軟銀在股份占比是最大,為第一股東。但是這并不意味這軟銀控制了阿里巴巴,隨著軟銀和雅虎資本的進入,馬云團隊的股份比例降到31.7%,雅虎占39%,軟銀占29.3%,如果按照同股同權的制度,馬云團隊就失去了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隨時可能被其他股東轟出局,于是馬云團隊提出了合伙人制度。為了令雅虎接受這套制度,馬云與管理層得出高價收購雅虎手上所持有的阿里巴巴股份的一半,雅虎才同意,
在2013年,馬云團隊收購雅虎手上將近一半的股份,成功說服雅虎,合伙人制度才得以實施。這套制度并沒有讓合伙人手上的股份有更大的收益權,也并不是為獲得更多的利益分紅,而是想對公司的發(fā)展與管理有最終的決定權,于是馬云和蔡崇信設計了一個三重機制來保障創(chuàng)始人團隊的控股權。他們與其他戰(zhàn)略股東達成協(xié)議,要求其投票表決時與自己保持一致,
董事會的多數(shù)席位必須由“阿里巴巴合伙人”任命,合伙人由公司持股高層擔任,普通合伙人在60歲或雇傭合同終止時退出,而永久合伙人(只有馬云和蔡崇信)可以一直擁有合伙人資格直至本人自愿退出、死亡、失去行為能力、免職。且馬云在中國幾家由阿里巴巴運營的子公司中擁有多數(shù)股權,通過合伙人制度,將股權和控制權分離,使馬云即使減持股份仍然保持多數(shù)投票權,這樣就掌握了阿里巴巴的控制權。
馬云作為阿里巴巴的核心人物,曾說過:我們不是普通的民營企業(yè),也不是國有企業(yè),我們把自己定義為中國的“國有企業(yè)”,阿里巴巴始終一種沉穩(wěn)的方式悄然改變中國,從電商興起,支付寶在線支付功能,阿里云計算,芝麻信用,從商業(yè)模式、生活習慣到大數(shù)據(jù)計算,阿里巴巴用自己的方式潛移默化的改變這個時代。在這場和時代的較量中,馬云贏了,并證明了商業(yè)模式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