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分紅不除權還是可以的。其在除息除權當日都必須要保證公司市值在分紅前后的一致性,也就是股價都需要做相應的折價處理,即除息處理和除權處理,筆者認為,雖然除權和不除權有一些不同,但還是可以的,將分紅除息前的股票比作一整塊蛋糕,分紅表示切取其中一小塊。
1、股票分紅了為什么要除權?不除權不行嗎?
股票分紅為什么要除權?不妨舉個例子:假設甲股民持有每股5元的原始股,當前股價已上漲到每股10元。如果他此時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他不但成功的將被融資的5元(每股)虧損轉嫁給了乙股民,而且還賺了5元,乙股民目前的虧損是10元(按股票成本價計算)。也就是說,目前虧損總額是10元,盈利總額是5元,虧盈之差是5元,
現在,上市公司要每股派1元紅利,所以,我們可以認為股票的價值由本來的10元變成了11元,此為加權。分紅后,這1元落入股民的口袋,股票的價值當然重新回歸10元,所以,分紅除權沒什么毛病。現在我們來看看分紅前后盈虧的變化:如果甲股民在除權后以每股10元的價格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他實際盈利6元(加1元現金紅利),乙股民虧損10元,虧盈之差變成了4元。
也就是說,雖然股價重回10元,但甲股民的收益還是增加了1元,更重要的是虧盈之差減少了1元,理論上,這種差額是一種絕對差額,無論股價如何漲跌,皆不可能令其增加或縮小。能縮小這種差額的,只有現金分紅!這才是分紅的意義所在?有股民問,分紅后不除權可以嗎?筆者認為,雖然除權和不除權有一些不同,但還是可以的,為什么?我們還舉上面的例子。
分紅送股為什么要除權?股票被\ 假設分紅后不除權,甲股民以每股11元的價格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甲股民獲利7元,乙股民虧損11元,虧盈之差還是4元,也就是說甲股民多賺的這1元實際上是乙股民的,你多賺1元,別人就多虧1元,跟上市公司沒半毛錢的關系,這1元本質上還是投機性獲利,你就算將股價整到12元,13元,虧盈之差還是4元,問題是市場能認可嗎?不管怎么說,分紅不除權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