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一個貪官,沒什么門路的,死刑,上面一看還行問問想吃啥,說想吃香腸,當時伙房沒有,要買還需要到鎮(zhèn)上,恐怕時間不夠,伙房臨時想辦法,用腸衣現(xiàn)裹了豆腐,貪官吃了兩根,沒啥表情,估計也嘗不出區(qū)別了,臨走告訴所長,自己窮苦人出生,小時候想吃香腸沒得吃,就想吃頓飽飯,好容易混出來,混好了也沒吃上香腸,天天山珍海味,現(xiàn)在走上絕路,沒想到吃了頓最好吃的香腸。
1、為什么死刑犯的最后一頓飯里,都要放一塊生肉?
古代最初規(guī)定由國庫出錢,給死刑犯熟肥肉一塊,老酒一壺,米飯一碗,筷子一雙插在米飯上,作為上路飯給犯人吃,意喻黃泉路上不做餓死鬼。從死牢提出犯人后,犯人吃飽喝足上刑場,但因為很多死刑犯人臨刑前的恐懼和懊悔心里,往往都是不吃的,最多就是喝酒以圖暫時麻醉,長此以往獄卒為中飽私囊便克扣斤兩,故意將熟肥肉換作生肉,長此以往就形成了一個死刑犯的最后一餐有生肉的習俗。
2、死刑犯吃完辭陽飯,為什么要把碗摔了,不是只有喝酒才摔碗嗎?
并沒有什么辭陽飯,在執(zhí)行下來之前大概一兩個月,會有管教問死刑犯想吃點啥。只要不太過分都回去幫買或者小伙房給做,真正執(zhí)行的頭天晚上是沒有任何征兆的。主要怕犯人情緒不穩(wěn)定,然后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四十五分武警和所長突然進來提人,鋸鐐,同時宣布最高法復核書。然后就帶上了門口的行刑車,呼嘯而去,九十年代初,我姑父復員后在市看守所干過一段時間調回老家派出所后,經常跟我們講里面事。
牢飯首先是不好吃的,說到死刑犯最后一餐實際上沒有什么特定的標準,九幾年,死刑犯最后一餐吃什么,主要看什么樣人,犯什么罪,如果殺人,縱火,強奸,搶劫等重罪,也不怎么問,加個雞腿或者鹵蛋就打發(fā)了,不過能吃完的不多,大多數吃幾口就咽不下去,那個時候什么山珍海味到嘴里都味如嚼蠟了,如果碰上小青年過失殺人,正常人激情殺人(自己受到迫害),或者帶毒的馬仔,反正不是那么窮兇極惡的人,一般都問想吃什么,而且都盡量滿足,但是高難度的菜除外,不是說想吃佛跳墻就能給準備的,一般紅燒魚或肉,獅子頭,餃子,還有一次炸油條給一個女死刑犯。
下面幾個特例,有父子兩,修三峽時候移民過來的,在老家就不學無術,到了新地方上之后搶劫,在同一個路口,先后搶劫十四人,沒有錢或者錢少,就用砍刀砍下雙手,被砍的有八人,其中還有一個小學生,沒有人性,被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到了執(zhí)行那一天,牢飯照例做好了,端上來,父子倆正準備吃時候,旁邊來一腳把飯?zhí)唢w了,然后上路,
一個女死刑犯,老公被人打死,申冤不成,自己下毒,毒死行兇者一家四口,臨走想吃披薩,因為光聽說,一次沒吃過,牢里提前準備,買好再加熱給她吃,就嘗了一口,說還不如老家卷餅好吃,伙房又加急做了卷餅和紅燒肉,她吃了個飽,對所長磕了頭,說了聲謝了,她是抱著必死的心殺人的,大概九二年,一個女人,老公是學校鍋爐工一天晚上替她男人在學校鍋爐值班,凌晨時分忘了給爐子降壓,自己跑回家了,老式鍋爐,沒有保險閥,早上學生來打水時候,爐子炸了,三死,傷幾十個(有失明的,重傷的),一審死刑,她沒有上訴,在牢里天天流淚,說自己死不足惜,就是對不住孩子,到了執(zhí)行那天,問她想吃什么,就是搖頭,不說話,伙房沒轍,做了拿手的獅子頭,還有別的一些菜,送到牢房,她抓起獅子頭塞進嘴里,猛吸一口氣,一下子進了氣管,旁邊老警察有經驗,肯定遇到過類似的,一下子抱住后腰,一提一頓,丸子出來了,不過人嗆暈過去了,行刑只好延遲,一個星期后,重新執(zhí)行。
還是那個年代,一個小青年20歲出頭,渾身都是紋身。據說是一個團伙的三把手,嚴打期間,這個團伙被整個端掉,一把手二把手已經在坐牢了,團伙里有幾個板上釘釘的命案。為了保證他們老大和老二活命,被這個三把手全部扛下來了,從這個小伙子進到看守所死刑牢開始,檢察院的人就一直在跟他接觸,但是他義氣上頭,死活態(tài)度不好,最后還是一個老民警出了一個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