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化改革一直在進行,現在國家就在深圳等一些沿海城市試點網售改革,成立售電公司,將網售分開。這個轉型過程中,討論的“職工怎么安置,央企改革勢在必行,所謂“混合所有制”將取代完全的國有資本控股,呵呵,問這個問題的人呢,就是基本不懂電力改革了。
1、電網改革業(yè)務外包,職工該怎么安置呢?
央企改革勢在必行,所謂“混合所有制”將取代完全的國有資本控股。這么看,也無所謂內外,不過是改制后新企業(yè)內部的員工管理活動,混合所有制治下,企業(yè)將甩掉冗員,輕裝上陣,強調和實行效能化,以追求企業(yè)利潤為目標。這個轉型過程中,討論的“職工怎么安置?”,說穿了就是公司裁員怎么辦?怎么調和勞資利益,主要當事方,應該就是資方(包括國家股東),被裁員工,企業(yè)工會組織等維權部門。
工會組織不能不作為,要積極出手,代表工人利益說話,沒有被裁員工,同樣喜歡看到工會為被裁員工說話,對被裁員工,要充分顧及到他們對原公司的歷史貢獻,現在可能年老力衰,不再是優(yōu)秀勞動力,要評估他們既有貢獻的權益延續(xù)。為這些人,預留一筆彌補失業(yè)金的公司補償,其他社會保險的過渡期補償,對所有被裁員工,都要算足辭退或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體現國有資本的特別溫馨。
2、為什么有了國家電網還要南方電網?
呵呵,問這個問題的人呢,就是基本不懂電力改革了,分列兩大電網,這正是2000年左右國家搞第一輪電改的重要目標之一。雖然現在看來有點不可思議,據說有一個笑話:很多到國家電網調度中心的人,都會傻呵呵地找廣東電網在哪里。這就是基本不了解國情和電改了,2002年之前,我國電網和發(fā)電廠的所有業(yè)務都由國家電力公司負責。
2002年以后,根據國發(fā)5號文件,實施電力體制改革“廠網分離”,電網業(yè)務主要由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承擔,發(fā)電廠業(yè)務分屬五大發(fā)電集團經營,國家電網公司負責除南方電網管理區(qū)域以及內蒙古(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巴彥淖爾市、烏海市、包頭市、烏蘭察布、阿拉善盟、薛家灣)、陜西榆林等9市以外的全國26個?。ㄊ?、區(qū))的供電服務。
南方電網全稱為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我國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五省的建設、運營電網的輸配電業(yè)務,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不屬于隸屬關系,屬于平行關系,只是負責的區(qū)域不同。國家電網是是經過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單位,企業(yè)性質屬于中央企業(yè)。南方電網與國家電網平級,歸國資委直管,企業(yè)性質屬于中央企業(yè),
當時,電改的設計者認為,南網電網的存在就是要打破電網所謂大一統的局面,和國家電網搞競爭,在改革上搞試點2002年的那一輪電改思路,受英國電改破碎化電改思路的影響比較大,所以最后搞出來了分割中國電網的方案。小編相信,如果再搞一次大改,這種物理上的拆分,絕不會再出現,而肯定是想其他更合理的方案,很多有識之士也認為,電網屬于自然壟斷行業(yè),電力網絡有較強較明顯的物理連接,一國之內電網互聯互通,有助于鞏固領土和主權完整。
3、閑談電力市場化改革還能向前嗎?
電力市場化改革一直在進行,現在國家就在深圳等一些沿海城市試點網售改革,成立售電公司,將網售分開,即賣電的只管賣電,不管電網建設維護,電網只管電網建設維,收取過網費,不管賣電、服務。售電公司從電廠直接買電,簽訂買電合同,售電公司再給電網公掏過網費,最后將電賣給用戶,售電公司面向社會,有資質條件的都可成立,將來可能一個城市有好幾家售電公司。
至于價格嗎國家也可能放開,售電公司從電廠買電,電廠以成本核算出廠上網電價,然后電網公司根據電網的維護成本核算過網費,終點在10千伏變壓器。售電公司負責10千伏變壓器以后400伏線路到用戶電表部分線路的維護,將電再買給用戶,電價由售電公司核算,將來到用戶手中的電價也可能比現在低,也可能比現在高,反正售電公司不會賠著干其實這種形式在很多城市的非直供居民小區(qū)都存在,由于小區(qū)內的電網資產是由開發(fā)商投資建設的,屬于小區(qū)業(yè)主共有,物業(yè)公司從10千伏變壓器總表計處買電,然后售給一家一戶,小區(qū)內的照明電價由物業(yè)公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