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8月,國務院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暫行條例》房地產稅,將個人財產稅和房地產稅合并為房地產稅。1984年工商稅制改革,國家決定恢復征收房地產稅,分為個人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兩種,房地產稅收征收的財政意義房地產稅收,房地產稅收與房產稅的區(qū)別,完善我國的房地產稅收制度首先,從我國的稅收結構來看,雖然流轉稅和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但實際上稅收的大部分來自流轉稅,而房產稅作為稅收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只占很小的比例,在發(fā)達國家一般是財產稅范疇。1、房產稅全知識來了你要的干貨全在這里!房產稅又稱房屋稅,...
更新時間:2024-03-24標簽: 稅收賬務房地產中國稅收來自房地產 全文閱讀